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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...執掌未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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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章 不走尋常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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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過所幸的是,聞迅還有丁香這個祕密武器在。聞迅是不懂什麼叫做行爲藝術,但是丁香是從大城市來的,她應該懂啊!就算丁香也不懂,她不是還有電腦,還有手機,可以上網查的麼!

  只是山路已經走了一半了,也沒辦法折回去找丁香問,聞迅就先跳過這個題目,開始考慮下一個題目。第二個題目是某地發現了一個金礦,然後大家都蜂擁的跑過去,結果發現那邊有一條大河。

  這個題目在這個年代還算你是比較新穎的,聞迅知道普通人這個時候很容易就想着要造船過去,然後挖金子。如果是同齡人寫成作文的話,估計還得裝模作樣的批判一下拜金主義。

  不過聞迅知道這個題目背後的一個最佳套路——寫某個主角利用這個大河,擺渡衆人來發大財。他爲什麼知道這個套路?因爲當初聞迅在12歲時寫好了一個小說拿去給專業人士看的時候,在專業人士家裏,聞迅曾經在無聊時翻過一本服裝雜誌。在這個服裝雜誌裏,正好有個文章在介紹世界十大牛仔褲品牌。

  在這個文章裏,排名第一的牛仔褲,是叫做Levi‘s,李維斯這個牌子的牛仔褲。在介紹了這個牛仔褲的品牌之後,後面還有一段小文介紹了這個品牌的創始人,同時也是世界上第一條牛仔褲的創始人——李維施特勞斯。

  這李維施特勞斯本來是一個德國移民,他從小在美國的街頭長大,後來舊金山那裏發現了金山,在全美掀起了淘金熱。於是年輕的李維就去了舊金山,他跟着路上認識的同伴一起去淘金子,但是淘了半天沒賺到啥錢。後來有點手工布藝基礎的李維偶爾發現做帳篷的帆布還有別的用處,比如說是用來做褲子,因爲淘金者非常廢褲子,如果用帆布做褲子的話,就非常耐磨。於是,這個跑到西部淘金的猶太小夥兒,就開創了世界上第一個牛仔褲品牌,並且靠着牛仔褲大發特發……

  當年看到這個故事的時候,小聞迅那是被震撼的直接傻眼了!他從來沒想過原來生意還是可以這麼做的!但是仔細想想看,也的確是這樣,就是因爲有金子,所以去的人多。但是因爲去的人多了,所以每個人能淘到金子的幾率就小了。於是這樣一來,反倒不如針對龐大的人流來做生意!

  所以,看到了這個題目之後,聞迅頓時就反應過來了應該怎麼做——應該駕着船在大河上來回擺渡收錢!這是旱澇保收的!同時再做牛仔褲賣給淘金者!

  想到了這裏,聞迅已經對採用這個題目後應該怎麼寫文章有數了。他仔細想了想,發現這個題目其實貌似也許大概不是考量學生的寫作能力的。或者說至少不是主要考察寫作能力的。

  而是重在考察學生換個角度看問題的能力,考察學生商業思維的能力!這樣一來,這個考試貌似不是選出來作文最好的學生,而是要選商業思維最好的學生!

  在想完了第二個題目怎麼寫之後,聞迅開始想第三個題目。第三個題目是“假如明天沒有太陽……”。一想到這個題目,聞迅頓時感覺到一股子蛋疼乳酸的味道。

  假如明天沒有太陽?那人類就滅絕了唄!那有啥好寫的?讓人能感嘆啥?感嘆太陽真的是對地球太重要了?反正分析了下這第三道題,聞迅就只覺的這三題肯定不是一個人想出來的,因爲三題裏面智商和2B指數都在起伏不定。

  不一會兒,聞迅和李流雲到了學校。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後,聞迅又開始思考了起來。雖然現在還不知道行爲藝術這詞到底是什麼意思,但是他基本已經決定寫第二個題目了。

  聞迅很清楚自己的長處和短處,他聞訊不是什麼天生的文學奇才,沒有那種妙句天成偶得之的神奇本領。他所能依仗的,就是可以利用夢境無限次嘗試的這本領。也許以後時間長了,被夢中的蘭洋等人教育的有了揮筆一次寫就好文章的能力,但是起碼現在沒有。

  而聞迅的長處是什麼?他的長處就是相對於同齡人來說過度成熟,比同齡人多懂了太多的東西。不僅如此,因爲比同齡人成熟了太多,所以他心智更穩健,而且思路也更寬。

  所以從某些方面來說,他還這是最適合寫這個“淘金”題材的。因爲這個題目講究的就是一個發散思維的問題,講究的就是一個思路夠不夠寬,能不能來個跟大衆不一樣的反向思維。

  這不就是正好符合了聞迅的強項麼?而且這個題目還不是那麼要求寫作本身的功力。這簡直就是爲聞迅量身打造的題目啊!

  聞迅一邊感慨着,一邊在上課的時候開始考慮自己要怎麼寫這個題目的作文。在這個作文裏面,聞迅選擇表述的事件就是人們不應該盲從,不應該看到大衆在做什麼自己就做什麼,應該有反向思維,有的時候放棄人數最多的選擇反而可以比大衆活得好……

  想着想着,聞迅突然好像意識到了什麼。他意識到了自己以前寫作文的話,好像碰到這種題目會直接上來議論,直接空口白牙的表述自己的看法。但是經過了初賽寫小說的經歷後,聞迅卻突然習慣了另一種寫法!

  那就是像寫小說一樣,儘量不發表作者自己的看法,讓故事裏的人物的境遇去表達一切!

  這種感覺要是放在別人身上,別人可能就是一笑而過。但是聞迅卻漸漸的挖掘的更深了——如果以前的自己都是這麼做的,那麼同齡人會不會也是這麼做的?他是個知道強化自己優勢的人,也是個知道突出自己不同點的人。

  如果同齡人都會開場就因爲沒有足夠的文筆,或者說純粹是因爲沒有想到這點而狂發議論的話,那聞迅爲什麼不能開頭一點議論都不發呢?爲什麼聞迅就不能在開頭直接講一個故事?

  他爲什麼就不能講一個小小說一樣的故事?這樣一來他聞訊就有信心在開頭直接吸引住閱卷教授們的眼球!想想看,按照《新青年》雜誌社公佈的名單,參加複賽的學生,全國範圍內總共快一百個人了。而且爲了不讓外地學生久等,十個名牌大學的教授,可是要在當天就把這一快一百分的作文考卷批改出來。

  這樣一來,看多了開頭就是議論的作文之後,聞迅這種上來根本不議論直接講故事的文章,他們能不眼前一亮麼?他們眼前一亮,就會下意識的給聞迅加心理分!

  甚至,還可以在文章後面提出李維施特勞斯的事蹟,來加強說明聞迅講述的這個故事是非常有可行性的。這樣一來就會更加加強聞迅文章的亮眼度,因爲別的學生就算用詞再華麗,他們還是在冷冰冰傻乎乎的發表着千篇一律的議論呢!聞迅卻是講述一個真實的故事!

  等等……自己這樣的一個行爲,是不是也在某個層面上符合了“淘金”故事的主題呢?自己並沒有跟隨大流去寫議論文,或者說沒有去些光是議論的議論文,而是通過講故事來表達自己的觀點,用故事裏麪人物的境遇來表達自己的觀點。這在某種程度上來說,不是也是“不走尋常路”麼?

  另外!現在的這個新語思作文大賽是爲什麼辦起來的?不就是覺得以前的語文作文教學太填鴨,太應試,所以纔要弄一種“不走尋常路”的模式麼?那這種新語思的核心精神,不是就跟“淘金”故事裏面主角的選擇一樣麼!聞迅的選擇不是也跟新語思的核心精神一樣了麼!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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