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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6章 S3.E19.對不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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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,

帝都的氣候比較乾燥,李維斯睡着睡着就覺得喉嚨疼,想起來喝口水,整個人卻忽然被魘住了。一股無形的力量將他團團包裹,令他彷彿困在半透明的胞衣裏,怎麼也掙扎不開。

迷茫間腦海中忽然閃過一個危險的念頭——宗銘!

李維斯奮力一振,撕開包裹他的力量,猛地坐起身來:“宗銘!”

細微的震顫迴盪在看不見的空間裏,彷彿有微弱的電流在他腦海中流竄,李維斯緩緩轉身,只見宗銘躺在他身側,高大的身軀幾不可查地顫抖着,大顆的汗珠順着鬢角滾落下來,兩鬢的藤蔓紋身殷紅如血。

“宗、宗銘……”李維斯有些恐慌地低聲喚他,想起數月前那個超級腦爆發的夜晚,宗銘也是這樣渾身震顫、汗出如漿。

他以爲出院以後他已經好了,卻原來他只是一直在壓抑而已……

似乎聽到了他的呼喚,宗銘在他的注視下緩緩張開眼睛。

那是一種非常陌生的冷漠的審視,宗銘靜靜看着他,漆黑的眸子在暗夜中流動着難以形容的冰冷的意味,彷彿他完全是一個陌生人。

李維斯從沒見過宗銘流露出這種酷厲剛硬的神情,雖然他一向是冷靜自持的,但身上總洋溢着溫煦甚至狡黠的氣質,令人安心。此刻的他卻像是喚醒了另一種人格,一種被超級腦深深根植的,隨時隨地窺伺本體的陰暗的人格,危險而詭譎。

“宗銘?”李維斯小心翼翼接近他,伸手去擦他額頭的冷汗,“你醒一醒,你……呃!”

宗銘如同蟄伏的獵豹忽然掠起捕食,猛然扼住了他的咽喉!

李維斯從來不知道他的手這麼大,這麼冷,這麼有力。宗銘的手指如同鐵鑄的一般,卡着他的喉嚨一點點收緊,將空氣一絲絲擯棄在喉管之外。

死一般的寂靜,李維斯瞬間窒息,幾乎聽見自己的喉骨正發出脆弱的斷裂聲!他掙扎着想要扒開宗銘的手,但堪堪摸到他的手腕便失去意識,頹然昏厥過去。

“李維斯……reeves!”恍惚中有人在耳邊大聲喊他的名字,“perrey!”

“不不不……”有人在按壓他的胸腔,捏着他的下巴將空氣吹進他的喉管裏,“perrey!不不不……醒醒!”

李維斯深吸一口氣,氣管發出尖銳的疼痛,終於睜開眼來。宗銘汗涔涔的面孔就在他眼前,溫熱的水珠從下巴上掉下來,砸在他胸口,聲音微微發顫:“reeves?”

“……”李維斯張了張嘴,喉嚨劇痛,無法發聲。

宗銘跨坐在他身上,幾近恐懼地看着他,大手由上到下撫過他的面孔,彷彿在確認他還活着。

李維斯乾澀地發出一個音節,告訴他自己已經醒了。宗銘的手指停留在他下巴上,神經質地顫抖着,慢慢蜷起,良久閉了閉眼,啞聲說:“對不起。”

超級腦引發的震顫已經平復,微風從半開的窗戶外面吹進來,房間裏瀰漫着秋夜乾爽的桂花香氣,李維斯終於徹底恢復神智,抬手握了握他的手腕。

宗銘一語不發,翻身下牀,站在牀邊擼了一把臉上的汗水,脫掉幾乎溼透的睡衣丟在地上,赤身走進浴室。

嘩嘩的水聲響起,李維斯頭疼欲裂,噁心胸悶,休憩片刻坐起身來,拿起牀頭的水杯喝水,手止不住地哆嗦。這是他離死亡最近的一次,他從來沒有嘗試過休克的滋味,那種身不由已墜入黑暗的感覺簡直令人絕望,前所未有的絕望。

他忍不住地害怕,恐懼,想逃。但他知道宗銘不是故意的,此時此刻,他甚至比他還害怕,還恐懼……

水聲停歇,宗銘披着浴袍出來,走到牀邊撫了一把他的頭髮。

冰涼的水珠從宗銘的髮梢掉下來,他身上冷得幾乎沒有溫度。

快十一月了,他不該洗冷水澡……李維斯抬手觸了一下他的衣袖,示意他放鬆些。宗銘的大手滑下去摸到他的下巴,抬起來輕輕摸了摸他喉結兩側腫起來的淤青,眼中氤氳起一種難以形容的,壓抑而痛苦的神色。

李維斯以爲他會向自己道歉,但他一句話也沒有說,轉身走了。

李維斯靜靜坐了一會兒,慢慢躺了下去,迷迷糊糊睡着了。

後半夜宗銘沒有回來。

天大亮的時候李維斯從噩夢中驚醒過來。夢裏他走在拉斯維加斯的街道上,一個看不清臉的男人勾着他的肩膀。他們穿過一個個小巷,彷彿在跟蹤什麼人,四周嘈雜而喧囂,小型噴泉被微風吹拂,飄來淡淡的水汽,有人在街邊拉小提琴,“匈牙利狂歡節”奏得風生水起。

他們走進一個大廳,有人向他們解說着什麼,然後忽然傳來野獸怒吼的聲音,一頭巨大的棕熊從天而降,人立起來向他撲來,巨大的嘴巴噴濺出腥臭的唾液,染着紫黑色血液的巨爪狠狠向他揮來!

槍聲響起,有人抓着他的手在尖叫的人羣中飛奔,他踉踉蹌蹌地摔倒了,看到地上躺着一具被啃咬過的屍體。

屍體瞬間化作喪失,抱着他的脖子向他臉上啃了過來,枯瘦的帶着碎肉和血絲的雙手緊緊扼住他的咽喉……

“啊!”李維斯大叫着驚醒,幾乎被自己嘶啞的聲音嚇到,枕頭溼透了,他不知道出了多少冷汗。

脖子上傳來悶悶的疼痛,昨晚被宗銘掐過的部位紅腫起來,嗓子裏面更是不用說了,咽口口水都疼。

李維斯在牀上坐了很久,才緩慢地爬起來去洗漱。從衛生間的鏡子裏,他看到自己臉色蒼白,眼中帶着蛛網般的紅血絲,脖子上有一個烏青的手印。宗銘的手勁太可怕了,估計能徒手捏死一頭牛。

李維斯覺得自己應該憤怒,最起碼應該生點兒氣,但他心底裏完全沒有這種情緒。他恨不起來,也怒不起來,他只是擔心,擔心宗銘會內疚,會自責,會遠離他。

遠離他。

李維斯捏着牙刷的手頓了一下,心裏忽然煩躁起來,一種交織着惱火和後悔的情緒瞬間佔據了他的腦海。現在他倒是生氣起來了,但生氣的不是宗銘,而是生氣昨晚爲什麼會發生那樣的事——如果他們沒有回帝都,沒有住進這座房子,甚至沒有動過吳曼頤那張碟片,是不是這一切就都不會發生了?

他直覺什麼東西被改變了,再也回不去了,他討厭這種改變,他想要從前那樣溫暖平順的日子繼續下去,但似乎已經來不及了,該發生的不該發生的,都發生了。

李維斯有些氣急敗壞地洗漱着,幾乎捏斷了牙刷,牙齦被戳痛了,他恨恨將它丟進洗臉池,而後又撈起來洗乾淨,扔在鏡櫃裏。

他覺得毛巾十分不順眼,好像和他有仇,洗髮水也超級難聞,彷彿放了無數他最討厭的生薑。他摔摔打打地洗完澡,將洗漱用品一股腦丟在浴缸裏,又像個傻逼一樣把它們重新撿起來擺好。

他拿起了剃鬚刀,總算理智還在,在把自己英俊的面孔弄破相之前放棄了這項危險的工作。

八點五十,李維斯穿着立領t恤從臥室出來,他是在宗銘的衣櫃裏找到這件衣服的,穿着有點大,一看就是偷來的。

焦磊拎着四個巨大的購物袋從外面回來,一臉的陽光燦爛,彷彿沒有切蛋之前的巴頓,對全世界都充滿深沉的愛。他看到李維斯身上寬大的衣服,哈哈笑着說:“你在扮滄桑嗎?領導的衣服挺好看啊哈哈哈哈但完全不適合你,我穿還差不多……這件挺貴的吧?”

李維斯生無可戀地看着他,忽然意識到有個會察言觀色的哥們是多麼重要了。

“我買了早點,包子稀飯涼拌菜,還有新鮮的葡萄。於大夫說早餐得搭配點水果纔有逼格……呃不對,是有營養。”焦磊絮絮叨叨地說着,將購物袋放進廚房裏,拎着早餐放在餐桌上,“領導呢?”

“我去叫他。”李維斯估計宗銘在二樓,順着扶梯上去找他。焦磊聽出他聲音不對,擔心地問:“你感冒了嗎?嗓子怎麼啞了?”

“上火。”

“那給你燉個冰糖梨啊?”焦磊問道,不等他回答,已經去廚房找燉鍋了。

二樓一上去是一個小小的過廳,鋪着米色短毛地毯,擺着一個純白色的吊籃椅,一看就是女孩子的審美。臥室的門虛掩着,李維斯輕輕敲了敲,推門進去,看見宗銘靠在窗前的小沙發裏,沉沉睡着。

這是吳曼頤的房間,傢俱都是溫婉華麗的歐式風格,罩着純白的半透明防塵罩,讓人無端想起斂房那些蓋着白牀單的屍體,冰冷而了無生氣。宗銘裹着黑色浴袍,突兀地出現在一片白色當中,與周遭的一切格格不入。

李維斯只往前走了兩三步,他就驚醒了,眯着眼睛看向他的方向,緩慢地站起身來。

他們面對面看着對方,一時間詭異地沉默了,誰也不知道該說什麼。

但是李維斯知道自己絕對不想聽任何道歉,於是先開口了:“去喫飯,焦磊買了早餐。”

宗銘揉了揉臉,走過來,伸手想要像平時那樣搭他的肩膀,但放棄了,改而握住門把手,說:“走吧。”

李維斯莫名其妙生氣起來,又想摔毛巾扔牙刷以及丟洗髮水了。

他們沉默地下樓,焦磊在客廳裏打電話,語氣帶着小心翼翼的諂媚:“於醫生,嘿嘿,是我啊,焦磊,你起來了麼?喫了麼?冰箱裏有我包的粘豆包,你熱一下就能喫……沒事我就是問候一下你,那什麼,於果在嗎?我能和他說說話嗎?”

那頭大概是於果接了電話,焦磊立刻高興起來,不是面對於天河那種侷促的討好,而是發自內心的真的高興:“於果啊,我是你石頭叔啊,嘿嘿,我也想你了,你記得有空去給菠菜澆個水啊,後院的小樹苗也要澆水,別澆太多啦,淹死個屁的就完蛋了,我們明年就沒果子喫了啊!”

李維斯忽然特別羨慕他這種萬事不走心的性格,昨晚的事換了焦磊會怎麼做呢?和宗銘打一架然後把他送進精神病院嗎?

這想法讓他有些想笑,於是嘴角勾了一下。

焦磊打完電話,回頭看見他們下來,立刻用自己熱情洋溢的問候緩解了他們之間尷尬的氣氛:“哎呀媽呀,領導你還沒換衣服啊,你跑到上面去幹啥了?你們昨晚搬到樓上去住了麼?那我可以住大臥室麼?書房的沙發牀有點兒小,我的腳懸空了一晚上都有點腫了。”

“那張沙發牀好像還能再拉開一截。”李維斯坐到餐桌前,說,“一會兒我研究研究。”

“咦是嗎?我咋沒發現,沒事我自己弄吧。”焦磊說,“你還是別說話了,嗓子這麼啞,我給你燉了冰糖梨,一會兒好了叫你喫。”

李維斯之前沒發現他居然有人|妻屬性,雖然五大三粗像個炮仗似的,過起日子來卻特別踏實,又是種田又是做飯,擱在末世種田文裏一定是最受歡迎的男主角。

宗銘去臥室換了衣服,出來坐到李維斯旁邊,像往常一樣打開稀飯蓋子擺在他面前,又拆開一次性餐具將勺子遞給他。李維斯不知爲何稍微高興了些,現在好像任何和往常一樣的事情都能讓他稍微高興一些。

他覺得自己特別懷舊。

喉嚨腫痛,喝稀飯都困難,但李維斯直覺自己不喝完的話可能宗銘會難過,於是忍痛全部喝完了。

飯後焦磊收拾廚房裏那一堆新買的食材和生活用品去了,李維斯有些頭疼,回主臥躺在牀上假寐,不知不覺睡着了。

恍惚中有人推門進來,他張開眼睛看了一眼,是宗銘,抱着一套基佬紫筆記本手機以及手錶,說:“東西送來了,你睡吧,我裝好了叫你。”

宗銘坐到窗前的沙發椅上,打開筆記本下載安裝各種app。李維斯側過身向着他的方向,枕着自己的胳膊看他忙碌,t恤拉鍊滑下去一截,露出受傷的脖子。宗銘感受到他的視線,轉頭看了他一眼,猶豫了一下,伸長胳膊摸了摸他的後頸,拇指輕輕摩擦他的喉結,問:“疼嗎?”

“不。”李維斯違心地說,繼而覺得太假,又說,“有點麻。”

宗銘的眼神非常複雜,複雜得以李維斯的筆力都無法準確描述。少頃他垂下眼,鬆開了手,說:“我今晚搬去樓上住。”

李維斯覺得自己沒有理由反對,但不知道爲什麼特別想反對,半天才說:“我一會兒去給你收拾牀鋪。”

“我自己弄,你睡一覺。”宗銘說着,低頭繼續鼓搗電腦。

至始至終他只在把他救醒的那一刻說了那一句“對不起”,再沒有說過任何道歉的話。但李維斯覺得他把一些東西裝在心裏了,比說出來糾結一萬倍。

李維斯暗暗歎了口氣,問他:“於哥會有辦法嗎?”

宗銘的手頓了一下,說:“回頭問問他。”

李維斯有點安心,於天河那麼厲害,一定能想到辦法的吧,還有刑事偵查局的專家……等他們抓住一個活的,完好無損的超級腦,也許能找到解除它的辦法。

迷迷糊糊睡了一覺,再醒來的時候李維斯感覺自己好多了,喝了焦磊燉的冰糖梨,嗓子似乎消腫了一些,說話也順暢起來。

工作必須要開展了,宗銘將他二十萬字的百合宮鬥文全部打印了出來,一張一張貼在牆上,總結了一個非常詳細的大綱,給他分析問題:“你的主角三觀太正,太溫吞,爲了讓兇手注意到你,必須把她扭過來……她現在對淑妃是尊敬和信任的,你得讓她變得有野心,把淑妃當做往上爬的墊腳石。”

李維斯一個頭兩個大:“她和淑妃又沒有仇,淑妃還幫了她那麼多,她爲什麼要黑化啊?”

宗銘說:“讓梅妃殺了她的好閨蜜王才人,她爲了給王才人報仇,決定利用淑妃弄掉梅妃,這樣邏輯就成立了——淑妃對她再好,也比不上王才人的發小情誼。”他在紙上迅速寫着主角後續的心路歷程,“等梅妃倒臺了,主角感受到權利和寵愛的滋味,開始真的黑化,假意投效皇後,作爲臥底潛伏在淑妃身邊,弄死淑妃,下一個目標就是皇後了,期間還要打臉,打嬤嬤的臉,打太監的臉,打雲姑姑的臉……”

李維斯夢幻般聽着他架構人物關係,感覺自己比他真是差遠了,如果宗銘早點去百合頻道寫文,估計就沒孫萌什麼事了,先死的肯定是他——他的腦洞太變態了!

“她的cp也要改,現在是年上養成,不行,改成虐戀情深。”宗銘口若懸河地說,“主角巴結諂媚,裝白蓮花邀寵,時間長了內心的苦悶需要宣泄,所以把cp當成發泄的對象。她一邊各種欺辱和虐待她,一邊又覺得內疚,痛苦,然後就開始自殘……哦對,她要用色|相勾引皇後,身上不能帶傷,你知道有什麼看不出傷痕的自殘方式嗎?”

這問題把李維斯難住了,倒是焦磊跑來出主意:“扎針呀,容嬤嬤就是這麼折騰紫薇的!”

“扎針能行嗎?”宗銘不太相信他,掏出手機打電話問於天河:“天河,用針扎人能留下傷痕嗎……不是屍體,是活人……哦,那要扎哪裏啊?扎多少會被看出來?”

那頭於天河特別詳細地給他介紹了一遍,問:“你要幹什麼啊?改行當兇手嗎?”

“沒,我就想知道怎麼自殘可以不傷着自己的身體。”

於天河驚悚了:“你要自殘?你良心發現覺得自己作孽太多要贖罪了嗎?”

“我在寫小說。”宗銘說,“焦磊說嬤嬤扎針看不出來。”

“神經病!”於天河斥道,“這種事就不要浪費我的時間了,你自己不會百度嗎……等等你寫什麼小說啊?你瘋了嗎?你從小到大寫的作文都沒及格過!”

“我屬於大器晚成。”宗銘說,“你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我偉大的人生。”

於天河沉默兩秒,掛了電話,連罵都懶得罵他了。

接下來的大半天,他們都在討論“如何把一本溫馨和諧宮鬥文改成一本暗黑虐戀宮鬥文”的重大課題。作爲真正的作家,李維斯最後居然被小組邊緣化了,完全插不上嘴,宗銘和焦磊倒是相談甚歡,一個負責把握讓主角黑化變態的大方向,一個負責提供讓瓊瑤奶奶都虎軀一震的狗血梗,簡直雙劍合璧,所向無敵。

李維斯成了書記員,替他們記錄整理討論結果,一邊感嘆宗銘學識淵博,閱變態無數,一邊感慨焦磊四百集臺灣倫理劇沒白看,果然滿腦子都塞滿了電閃雷鳴的撕逼大戲。

他說喜歡貓膩蝴蝶藍唐家三少什麼的,完全是胡扯吧?他的書單裏應該都是《邪醫王妃——冷漠王爺別追我》、《蘿莉媽咪帶球跑》之類的女頻文吧?

不知道讓他們倆合寫一個文,會不會紅透半邊天?

到晚上十點多,新的大綱已經徹底整理起來了,洋洋灑灑寫滿了十張a4打印紙,李維斯生無可戀地看着瘋狂過山車一般的劇情,天津大|麻花一般的人設,感覺這應該是軒轅飄飄人生中最後一部作品了。

除了筆名自殺,他再想不出自己還有什麼別的選擇。

“明天開始寫正文吧。”宗銘拍拍他的肩膀,“今晚早點睡,好好休息……我上去了。”

“我幫你收拾。”李維斯跟他上了樓,把防塵罩收起來,鋪上乾淨的被單,還想擦擦桌子拖拖地,被宗銘阻止了:“下去睡吧,我自己弄就行。”

李維斯點點頭,獨自下樓,回到主臥躺在牀上,總覺得自己好像還有什麼重要的事情沒做。

想了很久才反應過來自己是在等宗銘。

他好像已經習慣等他了。

這習慣不好,要改。

應該不難吧。

作者有話要說:  春風不解風情,吹動少年的心……

這兩天太忙了嚶嚶嚶嚶……不過我會堅持日更的!

已經六十四天了有木有!!!

握拳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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